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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城演艺:因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格隆汇6月18日|宋城演艺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分别调减2022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40.40万元、5740.40万元,占更正前利润总额、净利润的414.75%、594.37%,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财务总监陈胜敏、董事会秘书赵雪璎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