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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前董事长陈峰据报被判12年 罚2.21亿

格隆汇7月18日|据财新网,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近四年后,海航集团前董事长陈峰的一审判决于近日下发。陈峰多罪并罚,一审共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处人民币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一同被判决的还有海航集团原监事长孙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长包启发等人。

业内人士称,陈峰分别因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16亿元;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预计刑期至2033年12月22日止。

与此同时,孙明宇和包启发都因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处3年半徒刑,但罚金不同,孙明宇被罚900万元,包启发被罚4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