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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 进一步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投入基础研究
格隆汇8月4日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管理办法》,规范和优化上海市基础研究“探索者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扩大合作范围,进一步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投入基础研究,完善行业、企业出题机制,加强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探索者计划”经费由财政经费、联合出资方出资组成,主要用于资助“探索者计划”项目的支出。联合出资方应在财政经费拨付后的90天内完成经费的拨付。联合出资方出资额原则上不少于300万元/年,可依法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联合出资方应注重指南建议的科学性,不得定向设题。联合出资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作为其出资设立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