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8月12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此次出台的《意见》从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到担保创新等多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规定。
《意见》为降低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争议风险,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在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后,就产生法律效力。为堵住质押漏洞,《意见》明确“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通过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止资产转移风险。
据悉,作为全国首份在省级层面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司法保障的政策文件,《意见》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首创以省级文件明确“双登记”模式确认碳资产权属,并设置行之有效的违约处置机制,标志着广东在推动统一的碳金融市场建设上迈出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