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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标准

格隆汇8月15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调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结合本地区实际需求,稳妥有序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