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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赛事经济促消费激励举措 最高激励800万元

格隆汇9月11日|浙江省体育局近日印发《浙江省赛事经济促消费激励举措》。通过精准激励,支持各地引进举办高规格体育赛事,聚焦人流推动赛事经济发展,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该举措将于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引进举办重大体育赛事激励共分四档,分别最高给予8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举办签约一年(届)的赛事,按激励金额的50%予以支持;签约五年(届)及以上的赛事,可以视绩效情况激励三年(届),第二年(届)按60%、第三年(届)按40%予以支持;签约十年(届)及以上的赛事,可以视绩效情况按激励金额激励三年(届)。除足球项目外,其他激励赛事项目须为成年赛事,足球相关U系列赛事按减半标准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