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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税收新政对个人旧金饰无影响
      
  
 格隆汇11月4日|据21财经,10月29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新规落地后,针对消费者对于“个人买卖黄金饰品是否要缴税”的疑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王帅锋律师指出,根据《公告》内容及现行税收法规,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黄金首饰)属于免征增值税范畴。王帅锋进一步表示,普通人转让自用、佩戴过的黄金首饰等,原则上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经营行为边界”:若个人频繁、大规模销售黄金饰品,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经营性销售”,需按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需具体结合交易频率、金额、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等因素综合判断。”与个人旧金饰交易基本不受影响不同,黄金首饰的零售价格则可能因新规而出现短期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