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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各地可适当调整省内煤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下限 不再统一执行基准价下浮20%的下限

格隆汇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答记者问,其中提到,优化煤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下限。考虑到容量电价提高后,煤电需通过电能量市场回收的成本下降,《通知》明确,各地可适当调整省内煤电中长期市场交易价格下限,不再统一执行基准价下浮20%的下限,而是由各地根据电力市场供需、参与市场的所有机组变动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下限,促进各类机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