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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应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格隆汇6月24日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