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8月12日,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就与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内蒙三维支付货款本息合计约2,633.24万元。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2,332.6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108起,涉案金额共计1,384.19万元,均已一审判决或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中小股东律师函及其他形式的索赔,涉及中小股东180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4,327.32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及其他索赔情况,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2条相关要求,在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18日和2025年5月7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2025-033)中披露相关情况。
在此之前,2023年12月28日,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天沃科技索赔条件如下:
2017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002564天沃科技,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