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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格隆汇9月19日|2017年至2021年期间,绝味食品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 湖南证监局拟决定:一、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戴文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彭才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彭刚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