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7日丨新焦点(00360.HK)公告,联交所)批评:该公司;谴责:(2)该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主席佟飞先生(佟先生);(3)该公司前非执行董事王振宇先生;(4)该公司前非执行董事兼代理主席张健行先生;(5)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雷先生;及(6)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玉明先生。及进一步指令:相关董事(佟先生除外)须各自完成23小时培训。佟先生须完成26小时培训。
本个案涉及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于2018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进行的多宗交易。就此等交易,(1)该公司未能及时作出准确披露及寻求股东批准,及(2)相关董事未有(i)确保该公司实施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ii)及时向董事会汇报相关交易;及/或(iii)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