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0日丨中关村(000931.SZ)公布,公司于近日通过向银行查询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闽 01 执恢 171 号】,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其相应财产。
经核实,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天空)与福州华电、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托普天空向福州中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所致。2001 年托普天空委托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向福州华电提供 1,500 万元贷款,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了担保,后福州华电未偿还贷款。2005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榕民初字第 214 号】,判决公司对福州华电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 2 月 8 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闽民终字第531 号】,维持原判。后托普天空申请强制执行,因福州华电不具备还款能力,公司被强制履行担保责任,福州中院分别扣划公司持有的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偿付至托普天空,即:公司已代福州华电向托普天空清偿债务 25,715,971.12 元。2009 年 4 月 25 日福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06)榕执行字第 132-5 号】,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托普天空主张,截至 2010 年 2 月 5 日福州华电和公司仍欠其贷款本金 1,844,888.17 元,利息 493,508.99 元,共计 2,338,397.16 元尚未清偿,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