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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龙化成(300759.SZ):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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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20日丨康龙化成(300759.SZ)公布,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龙泰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龙泰鼎盛”)、厦门龙泰汇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龙泰汇盛”)、厦门龙泰汇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龙泰汇信”)、厦门龙泰众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龙泰众盛”,与龙泰鼎盛、龙泰汇盛、龙泰汇信合称“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员工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郑北女士同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和资产管理,特别是公司的设施建设工作,考虑到员工持股平台涉及众多持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郑北女士对员工持股平台的管理时间、精力有限,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障员工持股平台运营管理的有序进行,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员工持股平台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决定变更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北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执行副总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员工持股平台为郑北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在一致行动关系存续期间,各方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形。2025年6月20日,经员工持股平台全体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决定变更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任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合伙协议》之规定执行合伙事务,对员工持股平台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决策,并对员工持股平台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上所述,郑北女士与员工持股平台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因郑北女士担任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构成控制关系而形成。除上述控制关系外,郑北女士与员工持股平台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也未就对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进行过其他明确约定。郑北女士不再担任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对员工持股平台不再构成控制关系,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是BoliangLou博士、楼小强先生和郑北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