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30日丨杉杉品牌(01749.HK)宣布,于2025年6月30日,要约人骆叶飞先生(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与该等卖方订立该等股权转让协议,据此,要约人同意收购而该等卖方同意出售宁波联康财合共46.50%的股本,总代价人民币1,116,558.00元。完成已于该等股权转让协议日期(即2025年6月30日)落实。
紧随完成后及截至本联合公告日期,要约人持有宁波联康财的65.10%股本,故此被视为于宁波联康财持有的24,012,000股内资股(占总已发行股份18.00%)拥有权益,而宁波联康财则被视为收购守则「一致行动」定义的第(8)类推定项下与要约人一致行动。
基于上文所述,要约人、陕西茂叶及宁波联康财拥有合共52,021,000股内资股,占本联合公告日期总已发行股份约39.00%。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要约人须根据收购守则以现金就所有已发行内资股及H股提出强制性有条件全面要约。内资股要约价每股内资股人民币0.1000元及H股要约价每股H股0.1097港元,较于2025年6月30日在联交所所报每股H股收市价0.9800港元折让约88.81%。
要约人(骆先生),50岁,于2016年5月1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于2020年6月26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骆先生亦为总经理,负责集团的整体发展规划及业务营运。彼亦为(i)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及(ii)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宁波杉杉汉服文化有限公司的经理。彼在服装行业拥有逾20年的经验。骆先生于2013年6月1日加入集团,担任公司前身宁波杉杉服装品牌经营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加入公司前,骆先生于2009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间出任公司主要股东陕西茂叶(一家主要从事服饰生产及销售的公司)的总经理及控股股东,负责该公司的生产营运管理。骆先生为执行董事周玉梅女士的丈夫。
要约人有意于该等要约交割后继续从事集团的现有主要业务,并与公司管理团队紧密合作,以提升客户及股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