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3日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HK)宣布:
1. 自2025年7月3日起,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址将更改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及
2. 自2025年7月3日起,黄伟超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在香港代表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
公司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网站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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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3日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00107.HK)宣布:
1. 自2025年7月3日起,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址将更改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40楼;及
2. 自2025年7月3日起,黄伟超已获委任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在香港代表公司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
公司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及网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