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3日丨九台农商银行(06122.HK)公告,于2025年7月3日,要约人(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该行联合宣布,(i)中金公司将代表要约人就收购所有已发行H股作出自愿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H股要约价为每股H股0.70港元,及(ii)要约人将就收购所有已发行内资股作出自愿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内资股要约价为每股内资股人民币0.63元。H股要约价0.70港元较最后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H股0.41港元溢价约70.73%。
假设要约获全数接纳,要约人根据要约应付的总现金代价将约为676,550,778.40港元(就H股要约而言)及人民币2,587,844,987.91元(就内资股要约而言)。
待H股要约成为无条件(其中包括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退市及独立H股股东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退市)后,该行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2条申请退市。
嘉林资本已获委聘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要约及退市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该委聘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批准。该行的H股已自2025年3月12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要约人为一家于2015年2月1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担保、票据、金融租赁、科技金融、金融资产、技术、产权交易金融和类金融业务投资与运营;投资谘询、投资管理(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以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管理以及金融后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要约人的控股股东为吉林省财政厅,于本公告日期直接及间接持有要约人约96.82%股份。要约人的剩余股份由一间国有企业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持有,于本公告日期,该企业直接持有要约人约3.18%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