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5日丨海港企业(00051.HK)公布,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所有在宣派后六年仍未有人领取的股息可由公司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谨知会公司股东,在2019年8月2日宣派每股7港仙的2019年第一次中期股息,若在2025年10月8日仍然无人领取,将被没收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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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5日丨海港企业(00051.HK)公布,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60条,所有在宣派后六年仍未有人领取的股息可由公司董事会没收并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谨知会公司股东,在2019年8月2日宣派每股7港仙的2019年第一次中期股息,若在2025年10月8日仍然无人领取,将被没收并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