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4日丨哈药股份(600664.SH)公布,公司所属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称“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1)和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2:1)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编号:2026B00587、2026B00592、2026B00590、2026B00591】,以上两个药品共4个规格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是头孢哌酮钠与舒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可单独应用于治疗由敏感菌所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上、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道感染,也可与其他抗生素联合应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及医疗机构采购等领域将获得更大的支持力度。本次哈药总厂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1:1)和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2:1)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上述药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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