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688184)索赔:违反信披管理办法收警示函,投资者可申请挽亏

ST帕瓦(帕瓦股份688184)公告收到《警示函》

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近日,ST帕瓦(帕瓦股份688184)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警示函》[202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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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梁律师提示:2024年4月27日(含)至2025年3月25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3月25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警示函》显示:帕瓦股份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是:(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公司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经自查确认,2023年度存在与供应商交易价格不公允的情形,累计向部分供应商多支付工程及设备款18,000万元。公司对自查发现的上述问题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出具承诺,将对相关供应商未归还的多付工程及设备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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