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300561)索赔:收到行政预处罚,挽损条件渐明确

2025年8月9日,*ST汇科(汇金科技300561)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8月9日*ST汇科(汇金科技300561)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1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25年1月25日(含)至2025年3月28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3月28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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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汇金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公司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340号)第10.3.1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汇金科技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预处罚:拟对对汇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对相关人员拟处以1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款。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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