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因业绩预告不准确收纪律处分

超讯通信(603322)公告收到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7月21日,超讯通信(603322)公告收到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149号)。上海梁律师提示:2025年1月21日(含)至2025年4月25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4月25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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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

违规情况:2025年1月21日,超讯通信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00.00万元到-1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快报暨预告更正公告》称,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287万元左右。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补充计提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约3,000万元,补充计提应收账款及交易纠纷中未能及时退回的预付货款约5,200万元减值损失,对公司2024年合并会计报表归母净利润预计合计减少约6,600万元。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176.21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巨大,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钟某辉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胡某月作为公司财务事项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卢某民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公司,总经理钟某辉、时任财务总监胡某月、时任董事会秘书卢某民予以通报批评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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