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股份如何索赔,6月新提交一批投资者立案,索赔持续征集中

2025年6月5日,团队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300343联创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

ST联创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5日,团队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300343联创股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联创股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而在此之前,2025年5月14日,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先生、副董事长邵秀英女士通知,李洪国先生、邵秀英女士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号、﹝2025﹞12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ST联创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7年929日至2022年11月20日之间买入300343联创股份,且在2022年11月2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ST联创违规依据

       2024年9月12日,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42024012号)。

       2025年3月19日,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 号。

       2025年5月14日,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先生、副董事长邵秀英女士通知,李洪国先生、邵秀英女士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号、﹝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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