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合规承压:人寿收221万罚单,多地分支机构被罚

近两个月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显示,阳光保险在多个城市、多个业务领域接连出现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v2-9f59617b09e33071dc2a868eb88718d5_r.jpg文|小方

来源|财富独角兽

在保险行业加速发展的当下,合规与内控不只关乎风险防范,也直接影响客户信任与市场口碑。对跨区域运营的大型保险集团而言,制度能否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间保持一致执行,是检验管理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重要指标。细节到位、标准统一,才能在激烈竞争中实现稳健增长。

然而,近两个月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的公开信息显示,阳光保险在多个城市、多个业务领域接连出现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这一相对密集的处罚,也引发了市场对其内部管理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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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收221万元罚单,近两月多地分支机构被罚

2025年以来,保险行业在强化合规管理与内部治理方面的压力持续增加,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保持高压态势。这一背景下,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多地分支机构,近期连续因不同类型的合规问题收到监管罚单。

面对监管罚单,既是对既有问题的纠正,也是对合规红线的再度提醒。在监管高压、市场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如何在保持业务活力的同时稳固合规与内控体系,已成为保险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

2025年8月1日,据甬金罚决字〔2025〕51-58号行政处罚文书,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资料、资金运用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电销业务存在误导销售和用语不规范问题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21万元。对董某某、段某、聂某、边某、刘某某、李某某、范某某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图片1.png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2025年7月9日,据汴金罚决字〔2025〕8号行政处罚文书,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个人代理人学历不真实、个人代理人培训不到位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开封金融监管分局对其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2.6万元。图片2.png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2025年6月20日,阳光人寿深圳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深圳金融监管局对机构罚款30万元,对王某某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任某某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图片3.png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2025年6月17日,据日金罚决字〔2025〕13号行政处罚文书,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因编“编制虚假资料”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图片4.png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从上述监管处罚信息来看,阳光人寿近期在多个地区被指出的合规问题,并非集中在单一业务领域,而是贯穿了销售、产品等多个关键环节。这种多点暴露的合规问题,或意味着阳光人寿在内部合规管理与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尚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对于整个行业而言,监管文件不仅是针对个案的处理,更是在传递一个信号,高压监管将长期存在,任何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成为监管重点。未来,保险公司需要在合规培训、业务流程优化、产品审核与资金管理等方面同步发力,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落地的日常管理机制。

02

合规与内控的落地执行,或是当务之急源?

在严监管的行业环境下,单靠总部层面的制度设计与文件要求,往往难以确保末端执行的完全到位。尤其是在分支机构网点多、业务覆盖面广的保险公司中,制度从桌面走向“地面”,从纸面深入到业务流程层面,让每一级都可能成为风险薄弱点的管理环节提前打好“预防针”。然而,内部管控的有效性,不只依赖制度本身的完整性,还取决于执行链条上每一环的稳定与透明。

据《新京报》报道,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信保事业部许昌营业部(以下简称阳光财险许昌信保部)经理何庭含,靠着虚假的保险、贷款,维系着“高业绩”。

据该报报道,“何庭含对外宣称,公司要冲业绩,只要把贷出的钱转到他指定的银行卡,即可拿到最高20%的返利,贷款及利息均由公司负责偿还。而实际上,贷款被他个人用于偿还旧贷和消费。”

《新京报》指出,直到2023年2月份,“贷新还旧”滚出的巨大资金缺口,导致众多贷款人的征信逾期,这场骗局才被揭开。“2025年4月24日,许昌市中院对该案做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何庭含因贷款诈骗罪、洗钱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22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单位损失3236万元。”

从治理与内控的角度看,这类事件的发生根源往往不在有没有制度,而在执行的理解偏差。同一条规则,到了不同区域、不同岗位、不同场景,可能因解释口径不一而产生偏差;再叠加人员更替、业务紧、训练周期短,标准动作就容易在细节处被弱化,久而久之形成看上去一样、做起来不一致的落地差异。

尽管前述2025年7月-8月阳光人寿收到的罚单罚金总额并不大,但它们所释放的信号却不容小觑。对于阳光保险而言,这种频次的处罚中,诸如电销业务存在误导销售和用语不规范问题,可能在内部考核中形成压力,还可能影响外部客户对其服务质量与合规能力的预期。

换句话说,虽然每一次处罚都只是单个事件,但串联起来,就是值得阳光保险予以进一步重视并强化合规与内控建设。阳光保险在未来减少类似记录的前提,或不仅需要针对个案做整改,更要在制度执行力、员工培训、业务监控等环节形成更严密的管理闭环。

03

今年一季度寿险退保率最高为75.30%,去年财险收到投诉31123件

从客户关系管理的角度看,投诉与退保是衡量保险公司服务质量与客户黏性的重要参考指标。它们不仅反映出客户在使用产品过程中的真实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企业服务流程、销售规范和售后管理的健康程度。

在这些数字背后,既有业务本身的映射,也反映出险企在不同险种和服务环节上的承压点。据阳光财险2024 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2024年,阳光财险共受理客户投诉31123件,其中符合监管统计口径的投诉349件,自收投诉30774件。

在险种分布上,机动车辆保险相关纠纷占比73.41%,为投诉的主要来源;其次为信用保证保险纠纷,占比12.33%,意外及健康保险纠纷占比10.33%,其他险种合计占比3.93%。从事项类型看,理赔纠纷的比例最高,占比65.87%;承保环节纠纷占比20.81%;销售环节纠纷占比10.83%;其余类别占比2.49%。

地域分布方面,投诉数量在部分省份相对集中。山东、河南、浙江、陕西、广东、江苏六地合计占比超过40%,这些数据体现出不同险种、业务环节及地域在客户服务过程中的差异化表现,为阳光财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进服务流程提供了客观依据。

除了财险业务的客户投诉情况,根据阳光人寿2025 年第 1 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人身险业务中的退保率也值得关注。

在综合退保率排名靠前的产品中,部分银保渠道及个险渠道产品的退保规模和退保率相对较高。例如,银保渠道销售的“稳操胜券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当季退保规模为89.97万元,退保率为75.30%;个险渠道的“阳光保C款重大疾病保险”退保规模为16.75万元,退保率为40.78%;银保渠道的“臻心关爱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退保规模为0.41万元,退保率为22.50%。这些数据尽管仅反映报告期内的产品层面退保比例,但从客户黏性等角度看,或也有提升的空间和可能性。图片5.png

图源:阳光人寿2025 年第 1 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类指标的持续披露有助于管理层在服务质量、产品匹配度、渠道管理等方面作出更精准的判断。而无论是监管处罚、投诉件数还是退保情况,对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乃至整个阳光保险集团的合规管理和内控体系强化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因为,这可以在内部举一反三,充分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强化客户黏性,这无疑将强化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乃至阳光保险集团在保险市场上的基础竞争力。而阳光保险的合规治理成效如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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