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邮轮港口企业与邮轮运输企业开展互利互惠合作

本文来自:交通运输部

鼓励五星红旗邮轮积极开发国内沿海航线

12月5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

通知提出,拓展邮轮始发航线。鼓励五星红旗邮轮积极开发国内沿海航线。外国籍邮轮经依法批准可临时从事国内沿海运输。鼓励邮轮运输企业开发海上丝绸之路、环球游等长航线。推进上海等地开展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试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旅客登船证件、保税油加注、免税店经营等方面探索更加开放和便利的政策。

规范提升港口服务。邮轮港口企业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好《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及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鼓励邮轮港口企业与邮轮运输企业开展互利互惠合作。邮轮可享受不同于货轮的豁免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对邮轮港口企业建设使用岸电等服务设施给予支持。指导邮轮港口企业为设置离境退税商店、免税店、退税代理机构退税柜台、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以及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等提供便利,完善多语种服务和消费设施。


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邮轮消费,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丰富邮轮航线和产品

(一)拓展邮轮始发航线。鼓励五星红旗邮轮积极开发国内沿海航线。外国籍邮轮经依法批准可临时从事国内沿海运输。鼓励邮轮运输企业开发海上丝绸之路、环球游等长航线。推进上海等地开展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试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旅客登船证件、保税油加注、免税店经营等方面探索更加开放和便利的政策。

(二)鼓励外国籍邮轮入境访问。进一步优化外国籍邮轮在我国开展多点挂靠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支持企业一次就多个挂靠航次计划提出申请,管理部门予以一次性办理。优化调整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政策中访问航线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要求,暂不具备受电设施的访问航线邮轮在2029年底前可靠泊我国港口。

(三)丰富邮轮旅游产品。鼓励邮轮运输企业与旅游企业等加强合作,丰富船上服务内容,推动演艺、展览、文创、康养产品进邮轮;充分发挥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效能,丰富境内岸上游产品,加强与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的衔接;开发“邮轮+”消费新场景,打造邮轮纪念品、衍生品,建设集邮轮文化、产品发布等为一体的邮轮品牌集聚地。

二、提高邮轮港口服务水平

(四)高效安排邮轮进出港。海事管理机构深化与邮轮港口企业等协作,精准掌握邮轮航行动态,实施邮轮“直进直靠、直离直出”交通组织服务,进一步优化超大型邮轮在长江口等通行保障措施;在恶劣天气交通管制解除后,加强对邮轮进出港的重点保障。

(五)规范提升港口服务。邮轮港口企业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好《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及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鼓励邮轮港口企业与邮轮运输企业开展互利互惠合作。邮轮可享受不同于货轮的豁免政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对邮轮港口企业建设使用岸电等服务设施给予支持。指导邮轮港口企业为设置离境退税商店、免税店、退税代理机构退税柜台、外币兑换机构和设施,以及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等提供便利,完善多语种服务和消费设施。

(六)推动提高邮轮通关效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口岸查验单位优化邮轮进出口岸审批流程,快捷办理邮轮进出口岸手续,全面实施邮轮进出口岸电子化申报,联合实施登临检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边检机关为访问航线邮轮提供便捷化通关服务,指导邮轮运输企业和邮轮港口企业积极开展旅客便利化自助值船。

三、提升邮轮管理服务效能

(七)优化邮轮登记制度。海事管理机构研究进一步简化“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优化船舶检验流程。鼓励中资邮轮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中国洋浦港”登记。

(八)提升邮轮旅游服务品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引导邮轮运输企业、邮轮港口企业、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行业协会就船票服务、旅客登离船、船上服务人员服务、旅行社组织接待、岸上旅游等方面,协同提升服务品质。邮轮运输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涉及经营包价旅游业务的,应取得相应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鼓励各地围绕邮轮运输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支持邮轮运输企业典型做法纳入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

四、加强邮轮运输安全服务保障

(九)强化邮轮运输安全保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协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和资源共享,保障邮轮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大型邮轮“一船一策”方案要求做好邮轮运输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鼓励邮轮运输企业加大我国高级邮轮船员的培养力度。

(十)健全邮轮应急保障机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及时更新完善邮轮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计划,推动邮轮及邮轮运输企业及时更新完善客船搜救合作计划,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演习、演练,提升邮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邮轮消费,近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交水发〔2025〕115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邮轮经济产业链长、带动性强,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邮轮经济发展。去年,国务院印发《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不断丰富邮轮航线和旅游产品。今年1—11月,邮轮旅客运输量达126.5万人次,同比增长27.8%,对促进旅游发展和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服务供给有短板、消费需求不旺盛、政策措施待优化等问题。

为更好促进邮轮经济发展,交通运输部聚焦行业反映的未进行受电设施改造的邮轮无法靠港、邮轮航线产品单一等问题,从注重加强供给、提升服务、激发新需求角度,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培育壮大邮轮消费。

二、主要内容

共包括4个方面10条措施。

一是丰富邮轮航线和产品方面,提出了拓展邮轮始发航线、鼓励外国籍邮轮入境访问、丰富邮轮旅游产品3项措施,为邮轮旅客提供更多选择,不断激发邮轮消费新需求。

二是提高邮轮港口服务水平方面,提出了高效安排邮轮进出港、规范提升港口服务、推动提高邮轮通关效率3项措施,优化调整了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要求,明确暂不具备受电设施的访问航线邮轮在2029年底前可靠泊我国港口,为提高邮轮运营效率、促进邮轮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提升邮轮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提出了优化邮轮登记制度、提升邮轮旅游服务品质2项措施,推动提升邮轮登记管理效能和邮轮旅游全链条服务品质。

四是加强邮轮运输安全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强化邮轮运输安全保障、健全邮轮应急保障机制2项措施,牢牢守住邮轮安全发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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