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5月20日,团队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6名002122汇洲智能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汇洲智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而在此之前,2025年4月29日,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1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汇洲智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4日之间买入002122汇洲智能,且在2025年4月2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25年4月28日之前买入002122汇洲智能,且在2025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汇洲智能违规依据:
2025年4月29日,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4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