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6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显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起诉并申请保全。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为38,953,744.10元;连续十二个月 未披露累计新增发生诉讼、仲裁事项数量为8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56,771,224.10 元(含本次诉讼)。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 审理或尚未结案,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 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数量为8个,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56,771,224.10元(未考虑延迟支付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9%。
而在此之前,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02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立案。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华扬联众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5年1月14日之前买入603825华扬联众,且在2025年1月1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华扬联众违规依据:
2025年1月10日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02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