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24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18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前期,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6号),指出公司子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的情况,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嘉澳环保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5年6月23日之前买入603822嘉澳环保,且在2025年6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嘉澳环保违规依据:
2025年6月24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5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