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6月24日,团队新代理的一批600187国中水务投资者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这意味着这些投资者因国中水务之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投资损失,已经进入了法院审理阶段,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对于受损投资者来说,收到《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是索赔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表明案件即将进入实质性的司法审查阶段。接下来,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庭审,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证据,最终作出裁决。如果投资者能够胜诉,他们有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如果您是受损投资者并且考虑加入索赔,请注意时间限制和其他可能的法律要求,并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团队获取帮助。同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以便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在此之前,2024年9月29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国中水务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23日之间买入600187国中水务,且在2024年8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国中水务违规依据:
2024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5、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6号)。
2024年9月6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号)。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及公司股东鹏欣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