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最新索赔动态,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5年8月1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李能先生(现任董事长)、游永平先生(现任董事、总经理)、史俊平先生(时任财务总监)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0号)。

嘉应制药最新索赔消息:

2025年8月1日,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李能先生(现任董事长)、游永平先生(现任董事、总经理)、史俊平先生(时任财务总监)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0号)。

经查明,嘉应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嘉应制药董事长李能是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聚能)的实际 控制人,药聚能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因药聚能存在短期资金需求,嘉应制药的子公司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嘉应)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的方式,向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单笔发生额在4万元至5,999万元之间。其中 2024 年度合计转出16,999万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并均于当月转回,累计涉及金额为21,999万元,占嘉应制药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3月末,药聚能已将相关资金利息支付给湖南嘉应。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嘉应制药索赔条件如下: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之间买入002198嘉应制药,且在2025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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