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商务部发布的两份公告,再次将稀土这一战略资源推向了市场的风口浪尖。
这不是一次常规的政策微调,而是一次体系化的战略升级,标志着我国对稀土产业链的管控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其核心意图在于将高附加值环节牢牢锁定在国内,重塑全球稀土产业格局。
一、管控升级,从物项到全产业链
此次出口管制的核心变化,在于范围的急剧拓宽。相较于此前主要针对中重稀土等原材料的管控,最新的第61号和第62号文将管制范围延伸至境外相关的稀土物项及技术,实现了一次从点到面的“升维打击”。
首先,管制的对象不再局限于国内生产的原材料。
公告明确指出,三类物项将被纳入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管理。
第一类是境外制造的稀土永磁材料和稀土靶材,只要其含有或集成了源自中国的钐、镝、钆、铽、镥、钪、钇等特定稀土元素,且比例达到0.1%及以上,就在管制之列。
第二类是使用原产于中国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及回收利用技术,在境外生产的上述物项。
第三类则是原产于中国的上述物项本身。
这一规定的关键点在于,它实现了“穿透式”管理,无论这些高附加值的稀土产品在哪里生产,只要其技术源头或关键材料源头与中国相关,就被纳入了监管视野。
这实质上是对稀土深加工和技术应用的全产业出口管控。
其次,公告对出口用途的限制也更为明确和严格。对于涉及军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或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出口申请,原则上将不予许可。
这清晰地表明了政策背后的国家安全考量,确保我国的战略资源不被用于损害国家利益的领域。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公告特别提及了对芯片和人工智能领域的出口将进行逐案审批。具体而言,最终用途涉及研发或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用于制造这些半导体的设备和材料,或者涉及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都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是半导体制造设备中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如光刻机内部的音圈电机)不可或缺的核心部件,将稀土应用与前沿科技“卡脖子”环节挂钩,体现了此次管制的高度战略性和精准性。
二、技术封锁,锁住高附加值的“灵魂”
如果说物项管制是守住了稀土产业的“体”,那么技术管制就是锁住了其高附加值的“魂”。此次新规的另一大突破,在于对稀土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其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
过去的管制更多集中在稀土分离和磁材制造技术本身,而新规明确将“技术载体”以及相关的“生产线服务”一并纳入其中。
这意味着,不仅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等核心技术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甚至承载这些技术的“载体”也同样受到限制。
公告对“技术载体”的定义极为详尽,包括了技术相关的资料数据,例如设计图纸、工艺规范、工艺参数、加工程序、仿真数据等。
这将过去难以量化和追踪的“know-how”变成了明确的管制对象。同时,与上述技术相关的生产线装配、调试、维护、维修、升级等技术服务也被一并纳入管制。这相当于从产品本身,延伸到了生产产品的设备、工艺流程、操作数据,乃至后续的产线维护,构筑起了一道完整的技术壁垒。
这一系列举措的根本目的,是防止我国在稀土领域长期积累的核心技术优势外流,尤其是高附加值的深加工环节。
中国目前生产了全球超过90%的稀土永磁材料,这项政策的意图非常清晰,就是要确保从技术研发、工艺流程到最终产品制造的整个高价值链条都留在中国,从而巩固和提升我国在全球稀土产业中的核心竞争力和话语权。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此次稀土管制的再次强化,最直接的信号就是权益端“拔估值”行情的再起。
政策的加码,提升了国内稀土资产的稀缺性和战略价值,为相关企业的价值重估打开了想象空间。从更长远的产业视角看,更严格的出口管控将有效整顿行业秩序,淘汰落后产能,资源将进一步向拥有技术优势和全产业链布局的龙头企业集中。这有助于夯实我国稀土产业的长期竞争力,让龙头企业充分享受产业链高附加值环节的利润。
这一轮投资机会的核心,在于把握两条主线。一条是上游资源端的价值重估,另一条则是下游深加工环节的弹性激发。
核心概念股梳理
在具体的投资标的上,应优先关注中重稀土领域的估值提升机会。中重稀土作为更为稀缺的战略资源,其价值在新的管制框架下将得到进一步凸显。
广晟有色:作为国内中重稀土的龙头企业,将直接受益于资源价值的重估。
中国稀土:其在产业格局优化中的核心地位也将更加稳固。
北方稀土:轻稀土龙头在经历前期调整后,正逐步进入交易其三季度优异业绩的窗口期,叠加政策催化,同样值得重点关注。
与此同时,磁材领域的投资优先级在此次新规下必须大幅提高。无论是技术管制的深化,还是对境外相关物项的管控,都深度涉及高性能磁材及其深加工环节。
磁材相关公司:正海磁材、金力永磁、宁波韵升以及大地熊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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