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与冰岛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本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

中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亿人民币/700亿冰岛克朗,协议有效期五年

2025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期间与冰岛中央银行行长约翰松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经贸往来,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中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亿人民币/700亿冰岛克朗,协议有效期五年。

潘功胜表示,中冰两国长期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希以续签双边本币互换为契机,深化双边金融合作。
格隆汇声明:文中观点均来自原作者,不代表格隆汇观点及立场。特别提醒,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相关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