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传来重磅好消息。
5月11日,*ST金科(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公告显示,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同时,重庆市五中院分别于5月10日及11日裁定批准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这标志着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正式进入执行环节。
受此消息刺激,5月12日,*st金科开盘便一字涨停。
本次重整,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涉及的债务规模达1470亿元,债权人数量超8400家;不仅仅是房地产行业迄今最大的重整案,也是重庆市有史以来最大的重整案。
作为曾经重庆最大的地产富豪、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终于熬到了“上岸”,而这也给了其他仍陷入债务困境中的地产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路径。
图源:重庆破产法院。
接下来,《重整计划》将如何实施?金科股份5月12日下午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公司将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尽快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在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危机、经营困境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的引入,金科股份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逐步恢复并将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对于《重整计划》的第一步,金科股份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参与特殊资产运营管理和盘活将是重要方向。具体规划上,首先将改组董事会优化治理结构,投资人上海品器联合体将拥有董事会七个席位并提名董事长。而金科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后,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发生变化。
《重整计划》执行期8个月,管理人还将持续8年监督
金科股份重整之路也颇为不易。
在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获得通过后,其重要子公司重庆金科的重整则经历了两次投票。在此前3月举行的重庆金科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普通债权组暂未获得通过,重庆金科与普通债权组进行协商,推迟到5月10日进行再次表决。
公告显示,5月10日的最后表决显示,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89.54%,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7.64%重庆金科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
在《金科股份重整计划》的债权受偿方案中,金科股份筹措并穷尽所有资源用于偿债,通过设置补充分配机制以及足额预留偿债资源,提升债权清偿率。
一是在股票资源层面,为保持资本公积转增股数的平衡,结合投资人的控股需求,转增52.94亿股中的22.94亿股已是可用于偿债的临界值;二是在投资人资金层面,对于重整投资总价款为 26.28亿元,除法定须偿还的职工、税款及基本的未来经营发展等资金外,投资人已将全部投入资金用于偿债;三是为金科股份全部负债足额预留偿债资源,且预留不视为清偿,并不影响债权人向其他还款义务人主张债权,在偿债资源预留期届满后进行补充分配。
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载明: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科股份如实施破产清算,假定全部有效资产能够按照评估清算价值 533,607.08万元变现,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担保财产变现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有财产担保债权,剩余其他资产变现所得在依次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后,向所有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则预计金科股份在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 3.02%。
在重整状态下,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债权清偿方案,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获得全额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将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和5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获得100%清偿,债权金额为100万元的普通债权首次分配综合清偿率预计为22.36%。
重整比破产清算好,逐渐成为共识。
时代周报注意到,金科股份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8个月,执行完毕的标准也并不简单。
《重整计划》显示,本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自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8个月(税款债权除外)。在此期间内,金科股份及相关各方应严格依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权,并随时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同时,要完全满足六大条件,《重整计划》才算执行完毕,六大条件分别为:(一)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全额支付26.28亿元重整投资款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或者重整投资人已足额支付产业投资部分的重整投资款7.56亿元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且合计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的重整投资款总额达18亿元以上;(二)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已经全额现金支付,或已按照本重整计划将对应的资金全额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三)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转增的股票已预留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四)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职工分配的现金清偿资金已全额支付或对应资金全额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五)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普通债权人分配的现金清偿资金已全额支付或对应资金全额预留至管理人银行账户;(六)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委托人已经与受托人签署破产服务信托的信托合同。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相对于此前,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还进行了两处修改。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人的监督期限,即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为八年,自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
其次,在《重整计划》中也确认了,未发现相关人员违法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重整计划》还写明,若批准重整计划后管理人或债务人发现批准重整计划前有上述行为,有权依法要求前述主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将追回资产作为重整偿债资源向未获全部清偿的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重整计划》第一步为改组董事会,未来聚焦四大板块
金科股份通过本次重整,成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四川发展证券基金,将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金科股份的重整,形成了“优质资本+央企AMC+地方国企”强强联合的产业投资人组合。
这些战略投资者的加入,不仅为金科带来了宝贵的增量资金,用于支持“保交楼”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优化资本结构。
更重要的是,其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丰富的行业资源以及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将为金科股份未来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注入新活力,给予专业支撑。
根据重整方案,未来金科股份的整体战略将主要围绕“高效运营、精益管理、科技创新”展开,以提升盈利能力、资产价值和流动性为核心,推动公司转型为聚焦强盈利能力和高投资回报的不动产综合运营商。
金科股份还将会对现有业务板块进行整合与优化,剥离非核心或低效资产,轻装上阵。重整后的金科股份将设置“投资管理、开发服务、运营管理、特殊资产”四大业务板块,通过投资经营特殊资产、运营开发改善型住宅、做精做强收费服务、创新发展产业机会,实施“汰旧、取新、强链”转型路径,在彻底改善公司业务结构和经营业绩的前提下,寻找新的增长曲线。
对于接下来《重整计划》的第一步,金科股份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参与特殊资产运营管理和盘活将是重要方向,行业深度调整后,特殊资产增多,为金科带来业务机会。具体规划上,首先将改组董事会优化治理结构,投资人品器联合体将拥有董事会七个席位并提名董事长。
对于《重整计划》完成后,曾经的创始人黄红云还是否会是第一大股东,金科股份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根据目前重整计划,金科股份现有总股本为5,339,715,816股,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3,000,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剩余2,294,365,816股分配给金科股份债权人用于清偿债权,根据上述计划,金科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后,第一大股东可能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