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增长靠原材料降价,高分子材料企业能之光近两年频繁被处罚

实控人配偶及子女为加拿大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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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创业最前线

作者 | 段楠楠

编辑 | 冯羽

美编 | 邢静

审核 | 颂文

6月19日,来自宁波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在北交所顺利过会。

虽然能之光成功过会,但围绕其存在的质疑并未消失。过去两年,在营业收入仅增长10%的背景下,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超155%。

公司利润增长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价格的下跌,因此其业绩增长的持续性也被监管层所质疑。在此情形下,已经过会的能之光能否最终登陆北交所?

1、核心产品市占率下降,利润增长得益于原材料降价

招股书显示,能之光是一家从事高分子材料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主要产品是相容剂为主的高分子助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改性塑料、复合材料,终端应用则涉及医疗器械、家电、电子电器等。

由于终端应用较为广泛,过去几年以相容剂为代表的高分子助剂市场规模逐年攀升。

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披露的数据显示,2023年相容剂市场规模达62亿元,较2021的46亿元增长近35%,2024年该研究院预测相容剂市场规模将达到71.3亿元。

在市场规模逐年扩大的背景下,能之光营业收入也在上升。2022年至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56亿元、5.69亿元、6.1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累计增长约10%左右。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与行业增速相差甚远,能之光相容剂市场占有率也在逐年下滑。在第一轮问询回复函中,能之光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其相容剂市场占有率为11.04%,2023年下降至8.76%。

相对于增长缓慢的营业收入,能之光利润表现则要亮眼很多。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86.49万元、4980.77万元、5594.09万元,累计增长超155%。

对于能之光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微增,而归母净利润大增的情形,监管层较为关注。在回复问询时能之光表示,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下降。

据悉,能之光核心原材料主要为POE、PE、PP类产品。报告期内,该三项产品价格均出现下滑。以POE类产品为例,2022年POE类价格为2.27万元/吨,2024年下降至1.8万元/吨,降幅超20%。

同期,公司高分子助剂产品价格也从1.3万元/吨下降至1.23万元/吨,产品单价降幅仅为5.3%左右,远小于原材料价格降幅。加之公司优化了部分产品结构,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上升。

在此影响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从2022年的11.92%上升至16.79%。此前在回复问询函时,能之光表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配方优化及原材料价格变动分别为公司带来的毛利为922.95万元、626.08万元、944.33万元。

但依靠原材料降价得来的利润并不持续,加之公司市场份额出现下滑,能之光业绩能否持续增长还有很大疑问。

2025年上半年,能之光预测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分别增长2.61%、3.25%,增速较前两年大幅下滑。

对此,「创业最前线」试图向能之光了解,公司产品结构如何调整,从而推动了公司毛利的增长?未来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能否持续推进?

近几年公司相容剂市场份额持续下滑,未来公司有无能力推动相容剂市场份额回升?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及归母净利润增速大幅下滑,是否说明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没有持续性?截至发稿,未获得能之光回应。

2、两年累计分红近3300万元,产能利用率近100%不扩产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利润较为出色,能之光在2021年及2022年累计分红近3300万元。

作为公司实控人,张发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能之光51.13%股权。其中张发饶直接持有能之光13.84%股权,通过控股的宁波微丽特、宁波能馨持有能之光26.46%、6.26%股权,此外其配偶及三个子女分别持有能之光1.71%、0.95%、0.95%及0.95%股份。

这也意味着,近3300万元的分红有近1700万元落入实控人张发饶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能之光在手货币资金并不算宽裕,2022年公司在手货币资金只有3059.51万元。

此次IPO,能之光计划募资1.6亿元,其中33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正好与公司2021年及2022年合计分红相当。

作为拟IPO企业,递表之前分红是很多企业的惯例。目的是为了将原有的股东权益分配,吸纳公众融资,来分散未来经营风险。

但处在高速发展阶段的企业,一般不会在扩张时选择分红,而是将利润继续用于扩大生产。报告期内,能之光产能并未大幅扩张,仅从4.87万吨略微增长至4.96万吨。

一般而言,当企业产能利用率大于70%时,企业便会考虑扩产,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82%、89.22%、98.36%,产能利用率极高,尤其是2024年公司产量几乎达到设计产能的上限。

在过去三年产能利用率较高的背景下,能之光并未选择扩产,而是将闲余资金用于分红。此次IPO,能之光便计划投资9116万元用于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若项目建设完成,可新增功能高分子材料3万吨。

不过鉴于能之光过去几年并未大规模扩产,其销量也未大幅增加,报告期内仅从4.24万吨增长至4.90万吨。未来扩产3万吨,能之光是否有能力消化该部分产能还未可知。

对此,能之光表示,目前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良好,在满足原有客户的订单需求同时,不断拓宽其他客户的合作深度,获取潜在订单。

但市场瞬息万变,能之光核心产品原材料价格不会一直低迷,能之光未将自有资金先行投资扩产很有可能失去先机。

对此,「创业最前线」试图向能之光了解,公司一直强调行业前景广阔、产品畅销与主要客户合作良好,拥有如此多有利条件,报告期内公司为何不将资金先行投入进行扩产,而是要将近3300万元资金先用于分红?

此外,公司扩建的产能有无做客户意向调研,现有客户能消化多少?新客户具体包括哪些?扩产后公司市场份额能否提升?截至发稿,未获得能之光回应。

3、实控人配偶及子女为加拿大国籍,公司近两年被频繁处罚

作为拟IPO企业,实控人及其家族成员和管理层是否称职也是公众及投资者关注点。

招股书显示,公司实控人为张发饶,在担任能之光董事长之前张发饶一直从事有色、新能源工作。

在创办能之光后,张发饶便一直在公司任职。作为IPO企业,由于其家属持有能之光股份,因此被监管层所关注。

据悉,张发饶配偶YUHUA LI及其三个子女QINYA ZHANG、GAOXIN ZHANG、JARED ZHANG分别持有能之光1.71%、0.95%、0.95%及0.95%股份。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在申报IPO时,能之光前期并未提供其子女QINYA ZHANG银行流水。对此,能之光表示,公司实控人配偶及其子女均有加拿大国籍。

QINYA ZHANG长期居住于加拿大,为加拿大执业医生,从未在能之光任职,为了保护其隐私,因此前期未提供银行流水。此后能之光又向中介机构补充了银行流水,核查受限才被解除。

对此,「创业最前线」试图向能之光了解公司实控人配偶及其子女均为公司股东,且均有国外国籍,QINYA ZHANG长期居住于加拿大,作为股东长期不在国内,是否会影响公司相关战略决策?截至发稿,未获得能之光回应。

除实控人家属因银行流水被监管问询外,作为实控人张发饶控制的企业宁波微丽特曾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被采取了监管措施。

2017年,能之光在全国股权系统挂牌。2023年7月13日宁波微丽特卖出能之光股票1400股,成交金额13972.00元,该行为发生于最后一笔买入能之光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宁波微丽特被证监会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除此之外,能之光还因为股权代持信息披露不规范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了出具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施振中,知悉并参与代持事项而未勤勉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24年6月20日,因为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董事长张发饶、董事会秘书蓝传峰及财务总监王月先进行监管工作提示,公司及责任主体被采取监管措施。

有意思的是,在公司被频繁处罚之前,即2023年8月时任能之光董事会秘书关奇汉突然辞职,而其2022年6月刚入职能之光,仅一年多时间里便从能之光离职。

一般而言,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关键人员,董事会秘书在企业IPO期间责任重大,一般企业很少会在即将冲击IPO的关键节点更换董秘。

对此,「创业最前线」试图向能之光了解过去两年公司因为内部控制、违规短线交易、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频繁被监管机构处罚,是公司相关责任人对相关规则不熟悉所致还是故意而为?后续,公司又该如何整改?截至发稿,未获得能之光回应。

对于能之光而言,得益于原材料价格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增,但由于公司市场份额逐年下滑,后续业绩增长能否持续还存在很大疑问。

此外,近两年公司频繁被监管机构处罚,暴露出公司内控缺失,未来要想在资本市场走得更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或为能之光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之一。

*注:文中题图来自界面图库;其余未署名配图来自摄图网,基于VRF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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