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

9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直播电商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刘军卫介绍,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局会同国家网信办起草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今年6月至7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进入法制审查程序,近期将正式发布出台。

《办法》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明确了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联动处置机制,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形成监管执法闭环。

刘军卫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74295亿元,同比增长8.5%,直播电商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监管中掌握的实际情况和总局发布的几批案例分析,直播电商领域当前两类问题相对突出。

一是虚假营销。一些直播间运营者和主播对商品或服务的经营主体以及性能、功能、质量、来源、曾获荣誉、资格资质、销售情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是假冒伪劣。一些直播间和平台内商家推销和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本次集中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上述违法类型。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治理,强力整治直播电商乱象,营造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会同相关部门约谈主要直播电商平台,通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不断压实直播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目前,《直播电商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已完成立项,正在加快推进起草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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