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南京熊猫(600775)亏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假陈述、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造成投资者亏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1月13日,南京熊猫(600775)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查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19.43万元到2,429.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27.29万元到482.43万元。2024年3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86.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700.95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产生较大差异,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买入南京熊猫(600775),并于2024年3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登记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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