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最新索赔消息:
2026年1月12日,律师金融证券团队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600771广誉远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这些投资者因广誉远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此前,谢保平律师团队代理的600771广誉远投资者索赔案在被选为示范案例后,,2025年11月17日,一批广誉远投资者证劵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积极行动,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而在此之前,2024年4月9日,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投资者索赔依据: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广誉远索赔条件如下:
2017年3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600771广誉远,且在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条件仅为律师团队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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