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9月2日,司尔特(002538)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上海梁律师提示:2022年4月20日(含)至2024年1月18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4年1月18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上述公告显示:公司及董事会已先后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中进行“特别提示”,提示“随着有权机关对所涉事项检查、调查或侦查的进一步深入,涉案数额可能进一步扩大,所涉事项对公司以前年度审前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将进一步扩大,届时公司将根据有权机关的最终检查、调查或侦查结论,再次依法依规调整、更正相关财务数据”。
2024年1月19日,司尔特公告披露,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黄某利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在黄某利等拒不配合公司调查并提出辞职后,公司先后向宣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宁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宁国市公安局出具的《受案回执》,案件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宁公(经)受案字〔2024〕155号。
2025年4月23日,公司公告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9号)显示:2021年至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开阳某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开阳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浙江某建工有限公司、温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务工程业务及陕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台车掘进业务不真实,成本费用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5月21日,公司公告对2021-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更正。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