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索赔平台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5年8月23日,*ST汇科(汇金科技300561)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号)。上海海汇律所梁律师提示:2025年1月25日(含)至2025年3月28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5年3月28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对对汇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10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款。
事件回顾:2025年7月4日,汇金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501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8月9日,汇金科技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11号)。
注:(1)索赔条件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文章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