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贵人鸟/ST贵人(603555)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贵人鸟/ST贵人(603555)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2024年11月1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经查明,贵人鸟涉嫌违法违规事实如下:一、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等公司为ST贵人的关联法人;二、贵人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贵人鸟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4年2月22日晚间,贵人鸟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志华于2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李志华立案。
2023年4月27日,贵人鸟公告称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交所立即对此发函,要求核查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利益输送问题。并于次日(4月2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贵人鸟”变更为“ST贵人”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3年12月1日到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新动力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想查询您的亏损股票能否索赔,可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