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报行合一”时间表出炉!大公司附加费率上限为30%,一年期保险分期缴费不可超过4期

“见费出单”重复被强调

继发布启动非车险报行合一36号文,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后,近日,围绕非车险落地报行合一,监管部门又采取系列大动作。

 

一方面,是下发了《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另一方面,则是组织市场排名靠前的9家财险公司召开座谈会,就非车险综合治理问题做进一步的部署。

 

就此,围绕非车险落地报行合一的大部分细节问题逐步得到明确,非车险报行合一正式从政策宣导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对于马太效应极强的财产险业来说,头部9家公司基本占据了超过80%的市场份额,目前,各家公司已积极响应并行动。

 

在上述成效激励和头部带动下,或许,本次非车险报行合一的进度或许不会太久,成效也值得期待。

 

重新备案时间线明确:不同产品不同时间,最晚须在20261231日前完成

 

此前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于111日正式实行。因此,本次《指引》的时间线都以此为基准。对《通知》实施时已备案的非车险产品,需要完成重新备案,未重新备案的产品应停止销售。

 

根据《指引》,产品备案时间线十分明确,并且采取了分类分步走的策略。具体来看:

 

企财险:202512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

安责险:20261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

雇主责任险:202621日前完成重新备案

其他非车险:重新备案工作将分步实施,原则上为20261231日前

 

预定附加费率上限:大公司≤30%、中小公司≤35%

 

根据此前发布的36号文,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应明确列示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而这些费率的上限也都得到了明确。

 

预定附加费率方面:大公司≤30%;中小公司≤35%

 

平均手续费率、逐单手续费率上限具体为:大公司(非车险行业前三)最高14%,中型公司(第四至第八)16%,小公司(第八名之后的财险公司)18%

 

其中,安责险因为需要考虑事故预防服务费,预定附近费率可适当上浮,体现出监管对特定险种差异化安排的考量。

 

此外,在某些涉及到共保业务的品种方面,监管明确标准是就低不就高”——手续费按所有承保公司中最低标准执行,杜绝拼价格乱象。

 

见费出单重复被强调:分期缴费收紧,一年期保险分期期数不可超过4

 

在非车险保费收入管理方面,《指引》对分期缴费进行了专门要求,明确最低限额为20万元,首期保费不低于总保费的25%

 

监管明确,保险期限不超过1年的,分期期数不超过4期;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每增加1年,分期期数可增加2期;每期间隔不超过6个月。并且,最后一期保费须在保险责任终止前30天缴纳。

 

同时,《指引》再次强调了见费出单这一要求,明确财产险公司在首期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和开具保费发票

 

见费出单旨在解决行业痛点,促进行业稳健发展,但其落地难度颇大,针对这一点,据了解,监管还明确见费出单工作第一轮靠公司管控,第二轮银保信将完善相应功能进行管控。

 

监管机制升级:建立四率指标的趋势监管体系,重点运用通报和挂钩机制

 

此前,在车险方面构建的三项机制,有效全面强化了报行合一的要求。而对于品种更丰富、情况更复杂的非车险,监管正在构建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手续费率、应收保费率四项指标的趋势监管体系,增加了应收保费率管控,强化现金流管理,目标是要达到总体趋势好转。

 

通报机制将会成为2026年监管运用的重要手段,非车险相关险种综合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指标将被及时通报,尤其是会重点关注已重新备案险种的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情况,包括指标数值较差、指标劣变幅度大、数据真实性问题突出等。

 

同时,监管将建立所在区域重点指标与当地停用产品典型案例数量挂钩机制,并将在相关交流时通报非车险条款费率执行和保费收入管理有关情况,形成比学赶超、相互促进的监管氛围。

 

在系统建设方面,标准化的统一查询平台及相关监控功能,也是实现有效监管的重要部分,时间上预计为2026年年中完成,从而为非现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其实,实行非车险报行合一的目标,并不是单一的降费,而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在整体费率下降之外,监管同时也会关注费率充足度、费率水平、保险责任范围等多项指标。

 

多家头部公司已积极响应并行动,从规模导向走向价值导向的必经之路

 

随着《通知》落定时间将近,人保、平安、太保、太平等头部财产险公司已率先行动,无论是成立专项工作组,还是加强产品清理,以及从权限上实行总部集中管控、搭建见费出单系统,响应监管要求是唯一路径。

 

8月底的2025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国人保副总裁、人保财险总裁于泽就表示,非车险长期承保亏损,主要原因在于脱离了保险定价的大数法则。而非车险报行合一的监管政策落地,将引导行业回归保险本源。同时,中国人保还在《通知》发布次日,1011日,就发文表示:

 

充分认识到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非车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已将落实非车险报行合一作为公司2025年重要工作任务。在公司层面,成立非车险报行合一工作专班,建立集团指导、子公司总部统筹、分支机构协同的工作机制,专项推进该项工作;在行业层面,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协同主要主体在山东、云南等区域推进见费出单

 

对现有非车险产品和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性评估,率先启动企财险、雇主责任险和安责险产品改造与定价模型升级,从源头保障符合报行合一政策要求。全面启动非车险费用治理工作,制定营销费用治理优化工作方案》,优化营销费用管理模式,从产品、客户、团队维度明晰费用应用场景、列支形态和配置规则,实现产品、业务与营销场景的精准匹配和闭环管理,确保费用支出真实、透明、合规。

 

同日,平安产险也发文表示:

 

将坚决拥护并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把《通知》精神转化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动力和行动指南。

 

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度参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条款备案、系统改造等准备工作,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产品创新与服务优化,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风险保障服务。

 

其他财险公司同样也在积极响应,太保产险、太平财险、阳光财险也纷纷发文披露自己的做法。由于财险市场是极度马太效应的市场,前9家公司基本占据了超80%的市场份额,在上述头部公司的带头之下,非车险报行合一的进度或许不会太久。

 

解决长期存在的难题,短期的阵痛避免不了,或许非车险“报行合一”短期内可能出现保费增速放缓、手续费下降、部分业务流失等问题,但长期来看,这是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走向“价值导向”的必经之路,不仅可以推动行业理性竞争减少“费用战”,而且可以提升承保利润能力,优化成本结构,更重要的推动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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