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饮料行业巨头娃哈哈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一次,是一场涉及家族内部、金额高达18亿美元信托资金的资产纠纷诉讼。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指出:“事件首次将宗庆后非婚生子女公开化,颠覆了“独生女接班”叙事,品牌好感度短期下滑。长期来看,若诉讼导致股权冻结或巨额赔偿,可能削弱宗馥莉对集团及上下游关键公司的控制力,进而影响渠道、融资及新品投入节奏。”
家族矛盾浮出水面
据悉,香港高等法院受理了这起备受瞩目的资产冻结申请案件。三名原告分别是宗继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继盛(Jerry Zong),经其律师确认,三人是宗馥莉同父异母的弟妹。
据东南早报等媒体报道(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37618186453835521&wfr=spider&for=pc)显示,三名原告指出,宗庆后曾指示下属通过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信托,汇丰账户2024年初余额约18亿美元,文件显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万美元被转出该账户。
原告方要求冻结该汇丰账户,宗馥莉执行父亲遗嘱,支付数百万美元资产利息,并赔偿资金转移造成的损失。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场遗产纠纷存在诸多复杂因素。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但在实践中,非婚生子女要确认继承权,往往需要通过DNA鉴定或提供生前抚养证据来证实亲子关系,同时还需对遗嘱内容及信托有效性进行审查。
面对指控,宗馥莉的律师回应称,宗馥莉不接受这些证据,且宗庆后生前并未向她发出相关指示。
目前,据南都湾财社等媒体报道(https://news.southcn.com/node_17a07e5926/40abaece02.shtml)显示,娃哈哈方面表示这是家族内部事务,与公司运营及业务并无关联,不会提供任何答复口径或相关回应。
在柏文喜看来:“娃哈哈通过声明强调运营独立性,试图将‘家事’与‘企事’切割,但在消费者与合作伙伴心中,家族治理的不确定性已被放大。”
但这场家族纷争已经在资本市场和公众舆论中掀起波澜,外界纷纷猜测其对娃哈哈未来发展的影响。
作为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宗馥莉,被三名自称“同父异母弟妹”的原告起诉,要求冻结账户并追索信托权益,这不仅可能会给宗馥莉带来不小的影响,也可能会让娃哈哈的未来发展蒙上一层迷雾。
对此,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此次事件对于宗馥莉来说应该是外忧加内患,整体来看,在去年3月份宗老走后,整个娃哈哈利用舆论博来了一大波的赞扬,或者说拉动了巨大的销量,但此次的诉讼把整个娃哈哈内部的矛盾摆在台前,这对于娃哈哈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宗馥莉之改革阻力重重
公开资料显示,宗馥莉自2004年学成归国后便加入娃哈哈集团,从基层车间管理做起,逐步成长为宏胜饮料集团总裁。
2021年12月,宗馥莉出任娃哈哈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4年8月正式接任董事长,扛起了娃哈哈未来发展的大旗。
然而,宗馥莉的接班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在其掌权后不久,2024年7月便爆发了“辞职风波”。
一封署名宗馥莉的《致娃哈哈集团全体员工的函》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因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及娃哈哈集团部分股东对其经营管理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导致她无法履行管理职责而辞去职务。
尽管一周后娃哈哈发布声明,称经股东友好协商,宗馥莉决定继续履行管理职责,但此次事件仍旧暴露出股东对其管理能力的质疑。
宗馥莉上任后,试图对娃哈哈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例如,其近年来进行的商标转移,以及劳动合同转签等。但宗馥莉激进的风格不仅引发了外界的担忧,还引起了员工的怨声载道。
2025年2月,娃哈哈集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对此,有网友在评论区表示:“娃哈哈和法国达能闹掰后,这商标就成了烫手山芋,387件商标啊,要是没处理好,后续的官司和麻烦可少不了。”
而柏文喜则对此指出:“穿透股权后,该公司由宗馥莉通过宏振投资等主体实际控制约 62% 权益,被视为其进一步集中品牌及渠道资源的动作 。”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网友表示:“不只是商标问题,员工合同和待遇也是大事,员工才是企业的根基,根基不稳,什么品牌都是白搭。”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23830446344371834&wfr=spider&for=pc)显示,有娃哈哈老员工爆料称,整个杭州地区大概有100多位员工因未将劳动合同从娃哈哈转签至宗馥莉掌控的宏胜,致年终奖(包括干股分红)相对过去减半,有的甚至比以前直接打了2至3折,转签员工部分年终奖和分红也降了20%至30%。
对此,柏文喜表示:“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改革和调整是必要的,但关键在于改革的方式和过程是否能够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和感受。”